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对2020年度河南省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进行考核的通知》(教办高〔2024〕175号)和《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教高〔2021〕166号)要求,拟对我校2020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进行考核,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河南省本科高校2020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人选和2019年度考核延期人选。
二、考核内容
青年骨干教师在培养期内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与资助项目有关的成果。包括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团队建设、项目成果、社会服务等方面。
三、考核材料要求
1.参加考核的青年骨干教师需认真总结培养期内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填报、提供以下材料:
(1)填报《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考核报告》,见附件1(以下简称《考核报告》)。
(2)将培养期间获得与项目密切相关的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成果材料复印、装订成册提交人事处,材料前须附封面(参考《考核报告》封面)和材料清单。
(3)对照个人的《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请书》,填报《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目标完成情况表》(见附件2),其中“预期目标”和“完成情况”可根据情况增减行数。
(4)制作个人汇报幻灯,每人汇报时间为10分钟。
2.青年骨干教师所属学院,应对上报材料的内容、格式及真实性进行审查,对培养期内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写出审查考核意见并加盖公章,考核意见应包括项目完成情况,在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团队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培养计划完成情况等。
四、考核程序
学校组织同行专家组成专家组,并按下列程序进行考核:
1.审阅《考核报告》及相关材料;
2.听取培养计划执行情况汇报;
3.专家质疑和讨论;
4.形成考核意见。考核结论分为合格、暂缓验收、不合格。未完成培养计划目标者,考核应为不合格。
五、时间安排及要求
1.考核对象于6月19日下午16:00前将《考核报告》(纸质版一式7份及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szk@hactcm.dfnhcl.com)、成果材料复印件1份报送人事处师资科(俊学楼A801);
2.相关学院于6月19日下午16:00前将审查考核意见一份、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考核汇总表(附件3)一份交人事处师资科(俊学楼A801),电子版发送至szk@hactcm.dfnhcl.com。
3.学校于6月24日前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议,给出考核意见向省教育厅提交相关材料。
人事处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