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学校暑假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责任,全面预防安全责任事故发生,营造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现对暑假期间校内各类实验室安全工作部署如下:
一、强化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
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不断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时刻绷紧安全之弦。各部门党政负责人严格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人人有责”的意识,放假前完成三级责任书签订(学校与院部、院部与实验室主任、实验室主任与实验人员),明确职责、压实责任。
二、规范假期实验室使用管理
1.暑假期间各类教学实验室全部关停,做到断水、断电、断气。各类科研实验室非必要不开放,确需使用的,应严格履行报备手续,明确开放时间、危险源管控及规范实验人员管理。
2.暑假期间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实验指导老师要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对实验室师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严格落实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学生开展实验时,必须有指导老师在场,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禁止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无关的任何活动,禁止未办理入学手续的学生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
3.暑假期间不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院部领导要带队检查门窗、水电、气瓶、仪器设备等是否关闭,灭火器材、防盗设施等是否完好无损后张贴封条。针对夏季高温、雷电暴雨多发的天气,各部门要做好充分的防范措施,防止因天气原因引发的次生安全事故。
三、加强暑期实验室安全监管
1.暑期开放使用的实验室,尽量不安排危险性较大的实验,如需安排涉及易燃易爆、高温、高压、高速等危险性较大的实验内容,必须由项目负责人(实验指导教师)向所在部门主管领导报备并在现场指导。
2.涉及危险化学试剂、特种设备使用的单位,必须严格落实相关管理规定,规范危化品管理,特别是管制类试剂的领用、存放、归还及台账管理等。设备不使用时应断电并保存于安全地点,气瓶务必关闭总阀、放入气瓶柜或采取固定措施固定,以防碰撞、倾倒及气体泄漏事故发生;所有特种设备均需进行安全检查以消除安全隐患。
3.凡暑期有实验室开放使用的单位,须严格落实安全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定期巡查实验室安全状况,并做好巡查记录,落实突发状况防范措施。校实验室管理办公室将对各单位实验室的使用与安全管理情况和值班检查巡查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四、提升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及应急事故处置能力
1.各部门应根据实验室危险源及可能发生的突发状况做好应急预案及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实现人员、物资和预案“三落实”。
2.确保相关人员通讯畅通,时刻预防安全事故。一旦发生问题或紧急情况要依据预案采取积极有效的应急措施,及时处理并立即上报,确保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无缝衔接。
3.对于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各单位应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确保实验室符合安全要求。
4.校实验管理办公室在巡查期间如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实验室应立即关停实验室,直至隐患彻底整改消除。
五、暑期服务保障
为了确保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实验室管理办公室暑期将确保为各实验室提供如下安全服务:
1. 协助各部门统计实验室通风、漏水及水电维修问题,统一向后勤服务中心报备,协调维护维修工作。
2. 每周定期上门检查实验室危险废物封存情况,及时组织实验室危险废物转运;
3. 每周定期提供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管制类化学品购置申请服务;
4.对提交隐患整改的实验室进行现场复查,确保隐患整改完成,落实整改销号。
请各单位做好部门实验室安全工作部署。于2024年7月10日下班前将《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假期实验室开放备案汇总表》(附件3)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实验室管理办公室(俊学楼A108),电子版发送邮箱:sysgl@hactcm.dfnhcl.com。附件1、2由各单位审批存档。
联系人:张老师、谷老师
联系电话:0371-65680206
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管理办公室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