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院(部):
2013年度“博士科研基金项目”研究周期已达到3年,根据《河南中医学院博士科研基金管理办法》(院行字〔2015〕57号)及《河南中医学院科研管理条例》(院行字〔2005〕201号)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近期对2013年度立项的“博士科研基金”项目进行结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形式和要求:
1、本次结项的范围包括2013年立项的所有“博士科研基金”项目、2012年立项单尚未完成结项以及其他延期结题博士科研基金项目。
2、所有参与结项的课题,课题负责人应按照课题任务书签订的研究目标及任务完成的实际情况,如实填报《博士科研基金结题验收报告》(见附件1)。根据教育厅的总体安排和部署,学校继续对结项的科研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填报《河南中医学院科技项目评价指标体系表》。课题负责人应按照“任务书”中填写的研究目标及任务完成的实际情况,如实填报《博士科研基金结题验收报告》(见附件1)和《河南省高校科技项目评价指标体系(科研项目评价表)》(见附件2),并将“结题验收报告”、产出成果和能够证明完成研究目标的相关材料复印件以及“科研项目评价表”一齐装订成册上报。
3、所有申请结项的项目应附项目研究的原始材料一份(原始材料包括:实验记录、调查表、查新检索、经费报销票据等复印件)。原始材料(复印件)应制作目录并装订成册,和结项材料一并上报。
4、上述材料,二级院系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以部门为单位,统一上报科技处。
5、上报材料包括:
①《博士科研基金结题验收报告》、项目研究的“原始材料”纸质各一式1份,结题验收报告》电子文档发送至hactcm_kyc@126.com;
②结题汇报PPT幻灯一份;
③各二级院系统一填写“博士科研基金项目结项汇总表”一式1份并加盖部门公章(见附件2)。
5、上报材料中涉及论文、论著、专利、成果以及课题立项等情况需要提供相关的支撑材料(支撑材料中涉及中文论文的,请附论文封面、目录页和论文全文复印件;涉及SCI\EI\CPCI等收录的论文,请附由河南省科技厅查新工作站(河南中医学院图书馆)出具的《论文收录情况检索报告》;涉及课题立项、获奖等情况的,请附课题立项通知\任务书、获奖证书的复印件;涉及专利的,请附发明专利授权证书的复印件),所附支撑材料需制作目录并以附件的形式与《博士科研基金结题验收报告》一并装订。
6、学院将对“博士科研基金项目”结项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届时,参加结项的项目需准备相应的PPT汇报材料,进行工作总结和结项汇报。汇报的具体时间和组织形式,另行通知。
二、注意事项
1、博士科研基金项目的研究期限一般为3年,2013年度立项的博士科研基金项目,应按要求完成结项工作,对于未能按时完成研究任务的,需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继续使用研究经费。
2、博士科研基金项目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完成研究任务,对不能按时完成研究任务的,最多延期一年,凡延期一年后仍不能结题的项目,将按终止课题处理。对于终止研究的项目,剩余经费上缴学校转归科研发展经费使用。
3、结项时,对项目经费有借支及剩余经费未结算者,请提前到财务处办理报帐手续。逾期不办理者,将按有关专项经费的使用规定执行。
三、材料报送时间
报送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6日。
联系人:孙宁
电 话:65955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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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
2016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