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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3年06月27日   人事处

各院(部):

根据《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豫教资办〔2013〕6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13年度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范围

根据《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范围的通知》(豫教资办〔2004〕8号)的规定,凡是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必须为高等学校在职或拟聘任的专任教学人员。根据我校具体情况,以下人员可参加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一)2013年度补充到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及临床带教人员。

(二)目前从事教学工作、具有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尚未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

(三)拟聘任到各学科,承担一门以上课程讲授任务的其他符合申请高教资格的人员。

二、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程序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个人提出申请,到所在院(部)登记报名,由各院(部)统一报送人事处。各院(部)负责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申报条件者不予上报。有特殊情况者要及时报学院人事处,由人事处向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提出资格审核申请,以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审核的结果为准。

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中继续使用 “网络版全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网络版考试管理系统”)。“网络版考试管理系统”可以实现报考人员通过登录网站,自行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上传照片、成绩查询等功能。能够较好地提升我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工作的效率及质量。

(二)报名对象及相关政策

第一类人员: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具有副教授及其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职称人员和全日制普招类师范毕业生(且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免于参加教育理论考试和教育教学技能测试。

第二类人员:师范类自考(卫星电视师范本科自学考试、高等师范本科自学考试)、成招类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全日制普招师范类毕业生,2012年教育理论考试合格但教学技能测试未合格的,免教育理论考试,须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

第三类人员:其他申请人员均应参加理论考试,成绩合格后再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

第一、二类报名对象只需填写免教育理论考试人员花名册(格式参见附件1,同时须提交Excel格式电子版信息),不需进行网上报考。

第三类报名对象须进行“网上报考”,步骤及报送材料按照“网络版考试管理系统”填报方法及要求(见附件2)执行。

(三)报名时间

请各院(部)组织本单位参加理论考试人员于7月4日前完成网上报名工作及照片采集工作。

(四)信息、材料报送要求

1、第一、二类报名对象填写免教育理论考试人员花名册,同时须提交Excel格式电子版信息(格式参见附件1)。

2、第三类报名对象填写参加教育理论考试人员花名册,同时须提交Excel格式电子版信息格式(参见附件3)。

3、参加理论考试考前辅导人员填写参加教育理论考试考前辅导人员花名册,同时须提交Excel格式电子版信息格式(格式参见附件4)。

4、报考费用:理论考试报名费40元/人,考前辅导费540元/人,资料费136元/人。教师资格申请所需的其它费用,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的通知缴纳。

三 其他事宜

(一)各院(部)将参加考前辅导人员名单一并于7月4日前报人事处(格式参见附件4)。

(二)考前辅导与普通话测试等具体时间请及时浏览学院校园网及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相关信息。

(三)请各院(部)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联系人:史晶晶

联系电话: 65962697

河南中医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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