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高校学生资助相关工作的通知》(豫资助【2017】743号)和《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认定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豫教资【2017】69号)要求,为做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精准认定,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根据教育部的通知精神,亦是我校多年的做法,《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要求学生及家庭如实填写情况,只加盖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公章即可,不必到县级民政部门盖章。
二、省内建档立卡学生来校时请携带扶贫明白卡复印件,包含以下三页:封面(有统一编号),首页(有家庭成员信息),第五页(接受帮扶人员签字、扶贫负责人签字)。省外学生如无法提供扶贫明白卡复印件,可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替代。
各位同学到校后,请按照学校统一日程安排将相关材料提交班级、学院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
咨询电话:0371-69318892
电子邮箱:xszz@hactcm.dfnhcl.com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9月10日